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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 發布單位:財福課
  • 聯絡人:財福課
  • 聯絡資訊:037-542255

(一)申請說明:
  1.設籍於本縣且持有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資格者,得申請本證,以一張為限。
   (1)符合社政機關需求評估報告認定為行動不便者。
   (2)≦7歲或≧70歲者。
  2.申請本證之車輛以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車、自用小貨車、計程車為限,
        但以計程車與自用小貨車申請之車輛,其車主及駕駛人應為身障者本人。
  3.汽車行照登記為公司車及租賃車,不得申請本證。
  4.本證與專用車牌僅能擇一申請。
  5.本證申請原因消滅時(如:戶籍遷出、死亡、失效或重新鑑定為非行動不便者),將依規定註銷,
      請將本證繳還至各鄉鎮市公所或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身障服務科。

(二)應備證件
  □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汽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汽車行車執照正反面影本
  □計程車者應檢具身心障礙者本人之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身障者若無駕駛執照或行照應檢附持有者之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委託書【受委託申請者,應檢具申請委託書 】
  □舊停車證【 到期換證或換車者需繳回舊證, 遺失請附遺失切結書 】

(三)申請方式
  1.臨櫃申請:
   (1)公所申請(代為收件):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
   (2)苗栗縣政府第二辦公大樓一樓身障服務台申請【現場領取】

  2.郵寄申請:
   (1)申請表件請掛號郵寄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身障服務科。
     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社會處身障服務科。
     聯絡電話:(037)559649、559650。
   (2)製證完成將回寄上表通訊地址。【需附28元回郵】

  3.線上申請【限首次申請】:網站-苗栗縣政府便民快e通。
     網址-https://eservice.miaol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