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促進員工工作與生活平衡,維護其身心健康,降低職場霸凌情事發生,以推動友善職場、提升工作效能。另考量本所得運用之員工協助資源有限,爰依據「苗栗縣政府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以下簡稱縣府計畫)」之規定,運用縣府簽訂之員工諮詢專業機構及相關資源,並視本所作業及實務需求,訂定旨揭補充事項,以利推動。本補充事項未規定者,得適用縣府計畫或上級相關規定。
二、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提供「縣民免費心理諮商」、「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醫師駐點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諮詢」等服務,詳情請參閱附件。
三、申請流程:填寫申請表/預約或轉介/ EAP服務排程/依規定請假/EAP(諮詢)服務/補助核銷與紀錄存檔/結案或後續追蹤。
四、諮詢補助:由諮詢機構逕送或申請人檢附收據,向本所人事室申請費用,超過補助上限(廷長)時數或次數時,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五、當事人申請諮詢服務,得經機關首長或經授權之單位主管同意,以公假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