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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橋鄉生命紀念園區親恩堂

  • 發布單位:公園路燈管理所

近年來,政府為推動殯葬設施環保化及永續經營,制定了「殯葬管理條例」,自民國91年7月17日施行,旨在提升國民生活品質。此條例規範納骨堂為必要殯葬設施,具備良好的祭祀環境與服務空間,符合環保與公共衛生標準,展現殯葬服務的未來願景。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為因應此需求,自民國80年起推動「造橋鄉第一公墓納骨堂興建整地工程」,並於民國100年重新推動「造橋鄉生命紀念園區親恩堂」興建案,最終於民國105年完工並正式啟用。本計畫不僅解決早期公墓亂象,改善山坡地環境,亦為鄉民提供先人骨骸安置設施。未來,本所將在財源充裕及自然環境保護下,規劃樹葬、花葬等環保葬區,以達永續經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