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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所農業課辦理「對農民團體產銷班經費(酪農產銷班)」補助

  • 發布單位:農業課

一、補助項目:輔導本鄉酪農產銷班防疫管理及衛生消毒計畫。

二、申請期間:每年自1月1日起至11月20日前辦理完竣,並於同年11月30日前檢據送本所核銷:

三、資格條件:

(一)本鄉依法成立之酪農產銷班。

(二)本鄉產銷班設立之輔導單位及本鄉依法成立之農民團體。

四、審查方式:

(一)申請本補助之團體是否符合上述各項規定。

(二) 申請本補助之團體應設立帳目、獨立帳戶及憑證存檔管理。

(三)所提計畫書內容是否確實符合本要點補助宗旨,經費概算是否合理。

五、補助金額上限:各項補助以本所編列年度預算為限,額度用罄時,不再補助。

六、全案預算概估:新臺幣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