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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家署補助臺北榮民總醫院辦理「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8年度肢體障礙者輔助器具後送維修實施計畫」

  • 發布單位: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說明:
一、為協助地方政府辦理輔具維修服務,本署補助臺北榮民總
醫院(以下簡稱該院)辦理旨揭計畫,主要針對各縣市輔
具中心無法維修而後送之C級(中級)、D級(重級)及臨
時性之輔具維修服務【鄰近縣市或其他縣市肢體障礙者因
輔具損壞而輔具資源中心無法立即提供維(送)修服務,
包含矯具、義具及行動輔具等項目進行維修】。
二、貴單位如有需求,請逕洽該院服務窗口:陳信予先
生,02-28757385轉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