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苗栗縣辦理113年康芮颱風「高粱、硬質玉米及大豆(黑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案,請受災農民於本(113)年11月19日前,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檢附文件至本所農業課辦理,逾期不受理。
公告本所辦理113年康芮颱風「高粱、硬質玉米及大豆(黑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注意事項:
一、項目及額度:高粱、硬質玉米及大豆(黑豆):每公頃2萬8,000元。
二、受理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19日(星期二),逾期不受理。
三、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
四、倘有假日至本所申辦災害需求之農民,請於上班時間先以電話聯絡本所(542-255#159張小姐)預約辦理。
五、農民(種植作物在造橋鄉土地)申報應附文件:
1. 1個月內第一類土地謄本(逕向竹南地政申請)
2. 非土地所有權人應附耕作協議書(含印章)或 土地租約書
3. 身分證 (申請人、地主與實際耕作者)。
4. 存摺(申請人)。
5. 印章 (申請人、地主與實際耕作者)。
6. 113年度申報休耕與轉(契)作第三聯收據。
7. 契作合約書。
8. 公所認有必要時,得指定申請人檢附其他文件
六、損失率:受損比例應達種植總面積20%以上,未達20%不予補助。
七、申請面積:種植土地應達0.01公頃以上。
八、重要說明:災害救助係以實際狀況認定災害程度,已翻耕、收成或無作物視同無災害損失。新植者,不予補助。
農路、未種植面積、建物及殯葬設施等非屬種植面積均應扣除。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