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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辦理「113年苗栗縣親善哺集乳室認證」活動

  • 發布單位:行政室

說明:

一、依據衛生局113年婦幼健康促進工作計畫辦理。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5月10日止。

三、報名資格:本縣公共場所、機關(構)、學校、職場,其辦公或營業/服務場所已設置哺集乳室者,且哺集乳室不得設置於倉庫、廁所內。

四、報名方式:

   (一)哺集乳室認證以間數計算,每間哺集乳室應檢附填寫完整申請書、實地認證評核表及書面佐證資料1式2份,如同一機構共有2間哺集乳室,則應分別有2份完整之報名資料。

   (二)請於5月10日(五)前將申請書、實地認證評核表正本及電子檔各 1 份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轄區衛生所。

五、書面審查:

   (一)審查日期:5月13日至5月17日止,由各鄉鎮市衛生所業務承辦人進行認證書面審查,實地認證評核表之認證基準標示項目皆符合,始通過初評,經衛生所主管核章後,於5月17日前逕送至衛生局。

   (二)如需補件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至各轄管衛生所完成補件程序,逾報名截止日前未補件或仍不符報名程序者,將取消申請資格。

六、檢附認證活動簡章供参。